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七章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学习年限以我校各类在职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为准,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时间)不大于5年。 王凯等1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拟在本学期召开的学生退学处理专题会议上讨论并完成退学处理工作,现公示如下:
经管学院EMBA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退学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 |
1 |
E201318031 |
王凯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
公 示 期: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5月3日
联 系 人:石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1688359 51684720
电子邮箱:emba@bjtu.edu.cn, tyshi@bjt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