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4、25级本科生:
根据《关于开展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专项资金第九次奖励工作的通知》《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推荐本科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二年级(含)及以上。
二、奖励金额
我校可推荐“吴福一振华交通教育优秀学生奖”1人,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与交通运输专业领域相关的在校优秀学生,候选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推荐安排
1.推荐名额
在学生自荐和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可推荐不多于1名本科生参评“吴福一振华交通教育优秀学生奖”。
2.评选程序
(1)学院严格按照公布评选通知、学生自行申请、学院评审、拟定人选并公示、报送学生工作处的程序认真遴选本学院候选人;
(2)学生工作处以函评的方式确定校内推荐学生人选;
(3)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对推荐学生进行复审,认定最终获奖者。
3.奖金兼得情况
申请学生必须符合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吴福一振华交通教育优秀学生奖”与其他专项奖学金荣誉、奖金均兼得。
五、申请流程
1.申报学生须填写《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 (优秀学生奖)》(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电子版请在10月22日中午提交到邮箱bjjgbksjxj@163.com,为避免材料丢失或遗漏,纸质版材料请在10月22日下午15:00-17:00提交至思东501-2梁老师处。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推荐。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10-51687041
附件:1.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优秀学生奖)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