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高校教师及部分工程硕士顺利通过答辩,从7月12号——7月21号之间可以到思东507领取学位证书及人事档案,领取时携带单位证明(单位同意自行领取学位证及人事档案的证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人事章);委托培养协议(入学时与学校,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 同时,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学员可以领取大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