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落实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对研究生更换导师作出相关规定。 一、 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的相关要求 1、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导师。 2、以下特殊情况允许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 (1)原导师调离或失去博士生导师资格; (2)原导师由于身体健康方面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博士生; (3)由学校或院(系)决定必须更换导师的情况。 3、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每年6月份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4、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导师资助类别保持不变。 二、硕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的相关要求 1、硕士研究生申请更换导师在第一学年进行,毕业班研究生一般不得更换导师。 2、硕士研究生更换导师每年6月份、10月份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三、研究生更换导师的程序 1、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培养栏下下载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或《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 2、原导师、拟转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3、将填写完整的《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在规定月份内报研究生院审批。 4、研究生院批准后在学籍管理系统更改导师信息。 四、本规定自2011年9月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