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注意
2011年08月18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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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申请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交的文件有: 1.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已转至学校的,从南门户籍科领取户籍卡片并复印,新生复印户口迁移证); 3. 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复印带有照片及学籍信息的一面即可); 4. 借款人年龄不满18周岁的,须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署的同意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意书以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同意书必须父母亲笔签署); 5. 乡镇级别以上民政部门或教育局、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开立的贫困证明,贫困证明中应有借款人姓名,并且应与借款人所提供的身份证姓名一致,不能有错别字,不规范字(贫困证明模板见附件)。 6.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以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将联网核查拟申请贷款同学的父母亲的信贷状况,存在与困难证明出入较大的骗贷行为,将一律不予办理,因此学生需要准备父母亲笔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见附件,需要父母亲在授权书上签名,父亲签一份,母亲签一份,只签名,其余空白在办理贷款时填写)。 特别注意:所有提交复印文件均使用A4复印纸,并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学院、学号和班级。 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团委钟乐老师。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