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标准化研究所

海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元/月

作者:中国标准化发布时间:2021-04-20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我省5月1日起——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元/月

记者4月1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从2021年5月1日起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市县(海口、三亚除外)和洋浦管委会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持不变。(记者 刘操 通讯员 肖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