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标准化研究所

深圳宝安发布全国首个“信用承诺”团体标准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信用促进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信用承诺”团体标准,对有关信用承诺领域中的基本术语进行定义。据了解,该标准在全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尚属首例。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需要政府推动和市场选择双向驱动的系统工程,宝安区作为深圳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试点区,在信用法规建设、征信系统搭建、信用监管探索、信用服务发展等方面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在各界的支持下,去年初,宝安区成立信用促进会,并启动信用承诺标准研究工作;经过1年多的广泛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实践探索,于今年7月10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我国第一例“信用承诺团体标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是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的相关要求,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发建设的。信用承诺是信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社会信用意识、推动信用联合奖惩的重要途径,而信用承诺制度则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随着信用承诺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统一信用承诺基本术语及其定义的需求日益强烈。因此,明晰信用承诺及其在重要领域中的基本术语及简明定义对加强各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同一平台上的交流与协调合作,提高信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信用标准化等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有关人士认为,在信用法尚未出台之际,信用承诺制度可有效解决部分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相关联合奖惩的依据问题,但是由于中国目前对信用承诺制度的研究相对较少,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信用承诺发挥的实际作用有限。宝安区信用促进会发布的“信用承诺团体标准”以信用承诺概念体系为基础,充分考虑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兼顾实用性和导向性,对信用承诺活动和信用承诺书等基本术语进行了定义,重点解决了信用承诺制度推进过程中表述不规范、承诺内容空洞、承诺对象模糊、有承诺没监督、承诺有效期管理等问题,为中国信用承诺制度的推进提供了规范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