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8年05月03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3569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8]1号)及《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复试线

         (1)公开招考 (非定向)

               外语≥55分,业务课≥55分,总分≥220分;

        (2)公开招考(定向)

      外语≥ 55分,业务课≥55分,总分≥200分;

       (3)申请考核

              基础水平测试≥60分,学科专业水平考核≥60分。

二、复试工作

1、资格审查及体检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8578:30-11:30,地点思源东楼5层大厅。

        审查材料: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查验英语成绩原件,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2)体检:

       时间:2018578:00-9:00

       地点: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

      体检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体检时携带。

     2、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 出版专著、 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对其做出评价,该结论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复试名单

 学院结合招生计划、生源、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公布复试名单。

    4、复试时间及地点

  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复试面试按照学科(专业)分组,时间:

(1)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非定向):2018年5月7日14:00开始;

(2)公开招考(定向):2018年5月8日8:30开始

    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查询。

    5、复试考核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及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审查,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参考考生报考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考核内容由复试小组掌握并实施。

具体要求:

1)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做出评语及成绩。

2)复试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登记表、试卷等原始材料由学院保存至该博士生毕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初试、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成绩包含外国语成绩,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合计为300分。

申请考核考生初试包含英语成绩、基础水平测试成绩、学科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初试成绩合计300分。

复试成绩包含外国语听力成绩、外国语口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共计100分,及格6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所得。

三、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对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招生指标分配

本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数

应用经济学

33

管理科学

7

信息管理

6

物流管理与工程

16

工程与项目管理

4

会计学

9

企业管理

12

旅游管理

2

技术经济及管理

1

备注:以上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人数,后期可能会根据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调整。

五、信息公开

1、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在本院网站招生栏目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招生计划

      在本院网站招生栏目公布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3、参加复试名单

      在本院网站招生栏目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

4、拟录取名单

        在本院网站招生栏目公布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687171

           联系邮箱: jgyjs @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