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修改调档函地址的通知
2017年04月28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7544

我校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及政审工作将于5月份进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需要调档,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调档。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要政审。

需要调档考生的人事档案须于2017年6月10日前寄往我校(应届生可稍晚再寄,最晚须在新生报到前寄到),非应届生档案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应届生档案不到者不办理报到手续。

调档函和政审表的邮寄方式为:挂号信,邮寄地址默认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收件人为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标签上注明了:×××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并留了考生本人的手机号。为了使每位考生能够顺利调档和政审,请考生于2017年5月8日前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master/login/)核实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如有变化请在系统中及时修改。

注意:调档函抬头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不能修改。如考生的存档单位在网报后发生变化,需要新的存档单位开具存档证明,证明考生何时开始在该单位存档,证明交到拟录取学院的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交研招办更换调档函。

档案和政审表的回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 北京交通大学×××学院研究生科(MBA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邮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