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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评选2016年夏季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 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016-05-18 17:57 信息来源:经管学院 72818

第69毕业研究生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要求,启动评选2016年夏季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现将材料报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北京交通大学在校夏季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保证2016年夏季能毕业;

 (2)名额以班级实际毕业人数为计算基础;

 3.评选办法(具体要求见附件)

 (1)班级推荐。经班级提名、院(系)考察,由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上报研工部。

 (2)学院、学校审定。研工部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教委,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4.其他事项

 对已经被评为市级优秀毕业生,但未按期毕业或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校负责收回市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6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关于评选2016校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点击下载】

需上交:2016年夏季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干部名单【点击下载】

需上交:2016年夏季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点击下载】

需上交:2016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干部名额统计表【点击下载】

需上交: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