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9]1号)、《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院2019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复试线
1.公开招考(定向,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外语≥50分,业务课≥60分,总分≥200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外语≥45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0分
二、复试工作
1.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考核前对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 出版专著、 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结合本学院的招生计划、生源、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公布复试名单。
4.复试安排:
时间 | 环节 | 注意事项 |
5月5日 | 综合素质网络测评,有网络环境的地点。 | 综合素质网络测评为录取必要考核环节,需要电脑上网,会向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发送测评链接,请按邮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测评。 |
5月6日 | 资格审查:8:30-11:00,地点思源东楼502。 | 需要核查的原件有: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 |
5月6日 | 体检:8:00-9:30为抽血时间需空腹,地点校医院; | 体检请考生携带报名系统中打印的体检表自行到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为48元/人,请备好现金。 |
5月6日 | 学术水平考查(面试):14:00-17:00,地点资格审查时查看 | 按学科分组,考生需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PPT内容需结合考生自己的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进行准备。) |
5.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参考考生报考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考核内容由复试小组掌握并实施。
具体要求:
①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须现场独立做出评语及成绩。
②复试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③复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初试、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初试成绩应该包含外国语成绩,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合计为300分。
复试成绩包含外国语听力成绩、外国语口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共计100分,及格6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所得。
7.录取工作
拟录取考生初试成绩应满足学校公布的最低成绩要求,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对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8.信息公开
学院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信息公开的办法,准确、规范、充分、及时的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内容有:
(1)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学院在本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学院在本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
(3)拟录取名单
学院在本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公布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9.监督机制
为确保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维护考生利益,学院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同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对复试录取过程全程监督检查,规范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加强对其招生行为的监督,提高其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学院规范选拔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管,对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0.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687171 ,邮箱:jgyjs@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