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安全工程、会计、审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第二次复试安排
根据我院工程管理、安全工程、会计、审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及第一批拟录取情况,现安排第二次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补全信息、缴费、打印表格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cms/)——进入“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二、资格审查及体检
(1)审计、会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资格审查:2017年3月30日8:30~11:30,地点思源东楼503。
体检:2017年3月31日8:00-11:00
(2)安全工程、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资格审查:2017年3月30日10:00-11:30,地点思源东楼507。
体检:2017年3月31日8:00-11:00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6)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还需要携带同等学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体检地点:校医院
具体体检流程见附件,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不予录取。注意需空腹去体检(有抽血项目)。
三、笔试及面试时间安排:
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及面试具体地点:在资格审查时查看。
审计、会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面试:2017年3月30日13:00~16:30
笔试:2017年3月30日17:00~20:30。
安全工程、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面试:2017年3月30日14:30~16:30
笔试:2017年3月30日17:30-21:10(工程管理)/17:30-20:05(安全工程)。
四、复试考核方式
我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总分350分)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三部分,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还须思想政治理论(100分)笔试,复试总分450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
(2)外语听力与思想政治理论
外语听力考试时间30分钟,需填涂机读卡,请自带铅笔橡皮;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60分钟,考试方式为开卷。
(3)综合面试
1) 英语口语30分;
2) 综合能力120分。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方法
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并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及违纪、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六、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
统考科目总分为500分的专业,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350分)的总和排序由高到低录取。统考科目总分为300分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的80%和复试成绩的40%相加后的总和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总分调整到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复试录取原则及结果公示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拟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拟录取后,招生单位不再接受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八、导师选报
各专业导师信息请查看我院网站(http://sem.bjtu.edu.cn)“师资与科研”中的“师资力量”栏目,复试需要考生选报几位导师,因此请务必提前查阅。
导师选报表见附件,需资格审查时提交。
九、联系方式:
工程硕士中心:010-51684717
会计硕士中心:010-51684065
相关网址:经管学院http://sem.bjtu.edu.cn
研究生院http://gs.bjtu.edu.cn/cms/zszt/
学校招生系统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master/login/
附件:
学校招生系统网上报名须知:http://gs.bjtu.edu.cn/cms/zszt/item/1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