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2017年09月25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4209

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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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范围

根据学校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本年度评定范围为(以下均指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身份的确定以档案按时转入我校为准):

(一)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

2017级硕士研究生(已于招生录取时确定);

2016级硕士研究生和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6级直博生和20169月入学硕士生以硕博联读方式(含本硕博生)进入2017级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2013级直博生、2014级博士研究生、2015级博士研究生、2016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

(二)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

2017级硕士研究生(已于招生录取时确定);

2016级硕士研究生(含2014年、2015年录取2016年入学的资返生、2015级少数民族骨干生;不含2015级国防生、2016级少数民族骨干生);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2016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

2015级博士研究生

2014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