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度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的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0145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部 处 函 件

 

校团发〔2021〕1号

教  通〔2021〕7号

研  通〔2021〕2号

 

关于举办2021年度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强化基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创新型教育模式及效果,激发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引导青年学生提高素质、发挥才智,学校决定于2021年1月—2021年5月举办2021年度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为遵循“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同时也为2021年度我校参加首都和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参赛作品。

二、参赛人员

凡2020年9月在北京交通大学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含留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三、竞赛组织机构

1.竞赛设立校、院两级竞赛领导工作组。校级竞赛领导工作组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培养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由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主办,由各学院承办。由各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指导竞赛活动,校级竞赛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由各主办单位具体工作负责同志构成。

竞赛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许安国、闫学东

副  组  长:秦思阳、房海蓉、朱晓宁

主办单位:团  委、教务处、研究生院

      院级竞赛领导工作组的设立可以由各学院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由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院级竞赛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也可由学院学生工作联席会统筹安排竞赛相关工作,院级竞赛领导工作组负责竞赛组织发动、赛程推进、结果汇总、发布通知、奖励表彰、与上级竞赛组织机构联络等工作。

2.竞赛设立校级评审委员会、院级评审分委会。校级评审委员会由竞赛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主任,由校、院团委聘请相关校内外学科领域专家组成;院级评审分委会由学院分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培养的院领导担任主任,由学院聘请校内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根据竞赛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开展院级作品初赛评审等工作。

四、参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1)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按照投入划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按照学科领域划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方向等。侧重考核实物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需有已成型实物的发明制作,同时提交研究报告,介绍作品的研究目的、价值、主要成果和结论等。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需按照正式论文格式(见附件7)提交论文,论文作者限本科生,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包括调查报告、学术论文,格式见附件8):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采用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作品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鉴定材料。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的组队。申请个人作品的,申请者必须承担申请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每个作品作者不得超过7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所有作品在上交分委会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与排序,立项申报书一经上报批复后组员名单不予改正。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7月1日前3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4.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参赛,2020年中期暂定为国家级与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必须申报。

5.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教学基地、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应充分发挥优势,结合当前科研项目实际,选送至少1件优秀作品参加大赛。

五、赛程安排

(一)校级竞赛的组织与评审(20211月—20214月)

1.竞赛宣传与作品申报阶段:20211月—20213

校级评审委员会、院级评审分委会进行大赛的组织、宣传动员、讲座及作品申报工作,具体安排由各竞赛分委会通知。

2.院级评审分委会评审阶段:20213月-4

各分委会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复评作品及推荐排序,上报校级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

3.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2021年4-5月

由校级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学者进行复评并进行公示,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二)首都“挑战杯”参赛作品的选送(20215月—6月)

从校级获奖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作品的修改与完善,按要求报组委会评审。组委会将从修改与完善后的作品中评选出参加首都“挑战杯”的竞赛作品。

(三)全国“挑战杯”参赛作品的培养(20217月—9月)

对通过首都“挑战杯”竞赛获得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资格的作品,需根据专家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然后按要求参加全国“挑战杯”决赛。

六、奖项设置

      竞赛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与学术论文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并设学院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参赛要求

(一)报名材料填写提交

      参赛选手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建团队,联系指导老师确定选题。所有参赛作品均需要填写申报书和报名表。科技发明制作类申报书及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书及参赛报名表见附件5、附件6。

将作品申报书和参赛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附件9),邮件主题为“xx学院-作品全称-科技作品/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申报书以“学院-作品全称-申报书”命名,参赛报名表以“学院-作品全称-报名表”命名。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送到各学院相关地点,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若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相关负责人,见附件9)。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

(二)比赛作品材料提交

      各参赛队将作品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附件9)。邮件主题以“学院-作品全称-作品”命名,作品以“学院-作品全称-作品”命名。同时需提交作品纸质版。纸质版作品(一式两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

竞赛分委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拔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

特别提示: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发现有抄袭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初赛后不得变更题目,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作品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决赛答辩阶段

      决赛答辩分为实物展示、答辩等环节,由分委会邀请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担任评审。其中,实物展示要求选手向评委展示作品的实际功能、外观,并进行现场的原理说明和讲解,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审结果将会在检查结束两周内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结题答辩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决赛答辩的作品需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论文,并制作演示PPT,未能按要求完成论文的按弃权处理,并取消比赛资格。

决赛答辩前由参赛负责人抽签确定答辩顺序。决赛答辩的具体要求与安排,将另行通知。

提示:以上参赛要求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八、补充条款

1.参赛选手须严格按上述条款参赛。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篡改、伪造、代写、买卖等弄虚舞弊行为等,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参赛过程中一经查实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竞赛领导小组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及其所获全部奖项,并取消其作者所在学院的优秀组织奖参评资格。

2.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竞赛领导小组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优先权。

3.本次大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授权书,授权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结集出版、发布其作品(简介)以供监督及成果转让。

4.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竞赛领导小组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高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品牌项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扩大宣传,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团委联系人:任一豪,电话:51687097

   

附件:

关于举办2021年度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的通知.zip

 

 

 

北京交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工作组

 

(   团委                 教务处          研究生院   )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