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团委兼职副书记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5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47197

经管学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团委兼职副书记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学院共青团改革创新,吸纳优秀青年师生参与学院共青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全院进一步开展院级团委与后勤集团团总支兼职副书记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把握民主、公开、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优选拔、从严管理,根据团委兼职干部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选拔和聘任,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一般为两年,考核优秀、成绩突出者可适当延长任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思想品德优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主动担当。

3.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内容方法。

三、职位设置及基本资格

可设教师兼职副书记1-2名。以学院一线教师为主,中级职称及以上,有共青团工作经验者优先。

可设学生兼职副书记1-2名。一般应为在读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年级已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资格的学生,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四、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学院团委面向学院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在充分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推荐人选初步名单。

(2)组织酝酿。学院团委针对推荐人选初步名单,进行充分讨论酝酿,形成集中意见,拟定建议人选。

(3)报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学院团委将建议人选报学院党委审议,由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学院党委需要对建议人选的纪律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道德表现等进行考察。审议通过后,学院团委组织建议人选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学院团委副书记推荐表》(见附件1),由学院团委填写推荐意见,连同请示文件一同报送学校团委。

(4)学校团委进行资格复查及考察。学校团委面向相关部门征询建议人选的纪律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道德表现等,通过资格审查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

(5)公示。考察完毕后,学校团委确定学院兼职副书记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6)任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团委发文任命。

五、相关政策

1.兼职副书记不占学校干部编制,不占团委干部职数,不对应行政级别。

2.对于教师兼职副书记中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者,由聘任单位给予相应的津贴待遇,并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后勤集团可参照以上标准制定本单位的激励政策。

3.对于学生兼职副书记,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四个半天,其中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团委发放工作津贴,每月发放工作补助 1500元,年终发放2700元/年。并在研究生评优评先、培养实习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



六、报名要求

申报材料提供电子版《北京交通大学学院团委副书记推荐表》(附件一)并提交至邮箱:yqmiao@bjtu.edu.cn。


附件一:北京交通大学学院团委副书记推荐表.docx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苗永清;联系电话:010-516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