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单位、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注册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挂靠在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社团及学生兴趣社团
二、注册时间
截至10月25日14:00
三、注册流程
1.材料上报。各学生社团按照注册要求准备注册材料,于10.17下午16:00之前将纸质版交至SD501大厅,电子版发至twstglb@126.com。
2.材料审核。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审核各学生社团注册材料,初审不通过的社团须进行整改,并提交二次注册材料。
3.结果公示。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将公示初审结果(含整改、注销的学生社团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初审通过的社团即为注册成功。
四、注册要求
1.各学生社团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各一份)及其电子版(详见附件1—6):
材料1.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注册表
附表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基本信息表
附表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会员信息表
材料2.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知情承诺书
材料3.学生社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
材料4.学生社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活动列表
材料5.学生社团财务报表
材料6.学生社团物资清单
2.注册材料纸质版须经指导教师同意、业务指导单位审批同意。若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院,还须学院团委审批备案;若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院二级机构,还须学院及学院团委审批备案;若业务指导单位为部处二级机构,还须部处审批备案。
3.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已经成立的学生社团具有注册资格。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学生社团将提出预警,须在预警后一周内完成注册,一周之后仍不注册的将予以注销。注册不成功的学生社团在整改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4.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社团活力,原则上除学生社团内部聚 餐、娱乐、联谊交流等活动外,连续三个月未开展社团活动的学生社团将对其进行预警,下学期注册时仍未按要求开展社团活动的将予以注销。
5.学生社团成员数不足20人的学生社团一般不予注册。本学期注册时将对低于20人的学生社团进行预警,待“百团大战”招新后(截至10月31日)仍不足20人的,将予以注销。
6.学生社团职能部门数、干部人数和干部政治面貌、学习排名、在会员中占比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本学年第二学期集中换届时进行整改,届时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将予以注销。
7.原则上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应为该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8.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政治面貌应 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须尽快摸清家底,掌握所指导的学生社团真实情况,要求学生社团按时按要求规范注册,科学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选配有能力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
2.各指导教师应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学生社团注册材料, 熟悉学生社团情况及其活动内容,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增强对学生社团骨干的业务指导,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3.各学生社团要认真对待注册工作,积极配合学生社团管理部各项工作安排,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对社团注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求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注册表
附表 1.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基本信息表
附表 2.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会员信息表
2.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知情承诺书
3.学生社团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
4.学生社团 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活动列表
5.学生社团财务报表
6.学生社团物资清单
7.学生社团管理部工作联系表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表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基本信息表.xlsx
附表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会员信息表.xlsx
附件3:学生社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docx
附件4.学生社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活动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