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面向交通强国战略的智慧交通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 (第三批)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151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批准,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与英国利兹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自2023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面向交通强国战略的智慧交通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现将2024年项目(第三批)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学院做好宣传及遴选工作,组织学生完成申报。

一、项目内容

根据CSC《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此次申报人员需依托于项目进行申报,所报留学单位、专业身份均不能脱离项目中申报规定。

我校此次遴选的创新项目,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执行。

外方合作院校:英国利兹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

选派专业大类:系统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选派专业小类:复杂系统建模与调控、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产业经济学、环境工程

选派类别与规模:不限人数,可按需求申报

博士研究生

访问学者

二、选拔原则和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网上申报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并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其中,申请时为优秀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4.申请方式:

由经济管理学院根据申请人个人情况和项目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5.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6.其他条件要求参见《实施办法》及其他各项目要求。

7.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本年度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未获录取的人员,满足本项目申请要求的,可通过第三批人员申报进行推荐上报。

将于2024年12月公布第三批次录取结果。 

三、校内遴选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25日前,个人申请、导师学院推荐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于10月25日24点之前发送至邮箱yuanting@bjtu.edu.cn。由于涉及到后续评选公示等系列事宜,请严格按照截止时间完成材料报送

学生个人材料包括:

(1)学习计划(中英文)

(2)国外意向导师简历

(3)成绩单

(4)外语成绩证明

(5)科研成果清单

2.项目单位组织评审,10月29日前,确定推荐人选,获取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项目组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党委针对研究内容所涉及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复核,最终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推荐名单(不少无5个工作日)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并提交研究生院。

3.10月31日前,所有被推荐人应按项目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完成校内出国系统申报(Mis-23.研究生出国留学) ,待学院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交学院签字盖章。学院审批后提交学院推荐人员公示名单(院长签字加盖院章);《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学院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附件4)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4.11月1日前,研究生院审核材料并公示推选结果。

5.11月1日—8日,拟推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11月10日信息平台将关闭,候选人打印申请表。按《创新项目正式候选人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书面材料清单》(附件5)准备好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向学院提交,学院收齐后交研究生院留存。

6.11月20日前,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材料。

7.12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后,学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看并下载录取材料。

 

四、派出管理

1.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将遵循中外双方大学的规定,包括北京交通大学和英国利兹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研究生管理条例”和“学校指南”。

2.研究生派出期间的管理采取“导师负责制”,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学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学术等各方面的联系,派出研究生每学期或半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其留学情况和学术进展,由导师向所在学院汇报派出研究生的留学动态,并适时地向派出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外方导师负责在派出期间对学生进行学术方面指导,以及定时与国内导师沟通学生培养情况和相关研究进展。

3.确定被资助的研究生须按国外合作单位邀请函中要求的时间派出,并按合作计划进行学习和研究,未经允许不得中途改变计划。逾期无故未派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联合培养资格。

4.研究生的派出流程按照留基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回国后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要求完成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

五、联系人及相关网址:

1.材料报送邮箱:yuanting@bjtu.edu.cn

联系人:原婷

联系方式:51684310

2.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www.csc.edu.cn

3.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4. 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邮箱:yjsygp@bjtu.edu.cn

5. 英国利兹大学联系人:潘璐l.pan@leeds.ac.ukHans

6. 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联系人Hans Koster, h.koster@vu.nl

 

附件1: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docx

附件2:学院推荐人员名单.xlsx

附件3: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docx

附件5:创新项目正式候选人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书面材料清单.docx

关于做好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三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向学院院提交材料清单.docx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