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管学院2024-2025学年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15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6060

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2024-2025学年

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号),现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资格复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定和资格复核对象

2023级、2022级、2021级新申请以及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均应被认定。

三、组织机构

各学院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年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次认定和资格复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并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经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长:张欣颖

组员:张云鹏,钱炎,任美伊,李柳平,李光南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班主任、年级团总支和学生代表等。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7ed4326f07e678809d954215b8cf10f.png

5a3a3f1daa3e5633aee691db246706f.png


六、工作要求

1.校院两级监督联系方式:

  学校监督电话:010-51685223;

  电子邮箱:xszzzx@bjt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10-51687170;

  电子邮箱:10050@bjtu.edu.cn;

  反映情况一般应具实名。

2.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3.具体材料提交要求与时间节点以工作小组通知为准,附件涉及隐私,将与具体要求一并下发,请各位同学关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