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偿范围及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对象为2023年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包括通过学校武装部入伍的学生(见附件1)以及通过生源地县级武装部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退役复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对象为2021年入伍2023年春季与秋季复学的学生(见附件2),后续学年的学费可享受减免,留队不返校的学生也在此列。
3.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对象为招收为士官的应届毕业生,士官为志愿兵,包括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4.退役士兵:实行学费减免。资助对象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并到校报到学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二、代偿标准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生及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获得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贷款停止发放。
三、代偿年限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
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对专升本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在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专升本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四、报送材料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填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须向学校报送的材料如下:
1)填写完善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两份,针对义务兵)、《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两份,针对直招士官),申请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三;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银行卡复印件(两份,明确到支行,写清联行号)。
2.退役复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填报学费减免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须向学校报送的材料如下:
1)填写完善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申请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三;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3)退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如有生源地贷款,详见附件四)
3.退役士兵须向学校报送的材料如下:
1)填写完善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申请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三;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退役士兵证、退役与军队签署的合同或民政部门、安置办提供的退役不安排就业的证明复印件等),两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五、报送要求
1. 学院学校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具体政策参见《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五,请各位申请人认真阅读。
2. 请上述四个类别的同学利用假期时间,按照填报说明整理好所需材料,于10月8~9日工作时间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北京交通大学思源东楼501-2办公室。
3. 如有特殊困难或对相关政策不清楚不理解的情况,请联系负责人。
附件:
联系人:任美伊 18004116006/010-51687170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