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本科生成绩管理工作,保持成绩管理政策的一致性,经学校研究讨论,现将2019级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二章成绩测评的第十九条第1、2款修改为:
平均学分绩点=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应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