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2 15:12 浏览次数:8360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不含MBA)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绩基本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说明:
①各专业单科线标准不得低于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于单科线的要求。
②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见学校复试方案。
2.复试程序、时间及地点
(1)网上补全信息、缴费、打印表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符合我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要求,复试流程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见附件),在复试前登录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3月21日对考生开放)(http://gs.bjtu.edu.cn/cms/zszt/),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系统点击“确认复试”,补全信息并缴纳复试费后打印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和体检表。完成系统操作后须在3月24日17:00前回复“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确认参加复试”至本办法第11项联系方式中专业指定的邮箱。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2)资格审查及体检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准考证(如有丢失可在研招网再次打印);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⑤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国防生、军人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还需要携带同等学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体检说明:
因这段时间为我校所有学院的复试阶段,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上述安排的时间前去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体检,其他时间不予接待。在学校研招系统中缴纳48元体检费,打印体检表。具体体检流程和体检要求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体检须知》(附件)。注意需空腹去体检(有抽血项目)。
(3)笔试及面试
各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地点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查看。
学术型专业+资产评估(专业学位):
笔试:2019年3月26日18:00-20:00
面试:2019年3月27日
金融、应用统计、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笔试:2019年3月26日18:00-20:00
面试:2019年3月28日
会计专业学位:
笔试:2019年3月28日18:00-21:10
面试:2019年3月30日8:30开始
审计专业学位:
笔试:2019年3月28日18:00-21:10
面试:2019年3月29日8:30开始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笔试:2019年3月31日19:00-22:10
面试:2019年3月31日8:30开始
(4)综合素质网上测评
综合素质网络测评为复试必要环节,需用电脑(配摄像头)上网进行测评,学院在测评前会向研招网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发送测评链接,测评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3月24日。
3.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复试考核方式
我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150分)和综合面试(200分)两部分,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100分)笔试。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
(2)思想政治理论(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参加)
考试方式为开卷,时间60分钟。
(3)综合面试
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水平及反应能力,其中听力50分,口语30分。
②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总分12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有: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方法
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并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及违纪、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6.复试考生的成绩计算及评定
统考科目总分为500分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350分)的总和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统考科目总分为300分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80%和复试成绩(满分450分)的40%相加后的总和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350分,及格分为210分;复试成绩满分450分,及格分为270分)不予录取。
7.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享受加分考生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的加分名单为准(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为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2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复试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复试录取原则及结果公示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调剂工作办法
(1)调剂基本条件
①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
②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③初试成绩总分达到调剂专业规定的复试线,单科线标准不得低于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于单科线的要求。
④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⑤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需要调剂的专业及要求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
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优先接收本单位内部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根据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再考虑是否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
(3)调剂工作程序
①2019年3月20日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接收调剂专业计划余额信息;
②按时关闭“调剂服务系统”后,根据调剂条件和要求遴选调剂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
③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复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3月29日-4月6日期间,接收调剂的专业根据前一批次复试录取情况,确定下一批次调剂专业余额信息及接收调剂申请的开放关闭时间。再次开通、关闭时间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④调剂拟录取名单及时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在 “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拟录取”通知。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0.导师选报
各专业导师信息请查看我院网站(http://sem.bjtu.edu.cn)“师资与科研”中的“师资力量”栏目,复试需要考生选报导师,因此请务必提前查阅。
导师选报表见附件,资格审查时需提交。
11.考生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①全日制专业(不含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联系电话:010-51687171 ,邮箱:jgyjs@bjtu.edu.cn
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联系电话:010-51684717 ,邮箱:gchss@bjtu.edu.cn
③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
联系电话:010-51684065 ,邮箱:mpacc@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