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6 16:28 浏览次数:3820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9年应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现就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对象:
预计2019年毕业的在籍硕士生
2、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
(1) 集中采集时间: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2) 地点: 第九教学楼(九教)中心报告厅。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提示:为避免因个人采集造成学历信息错误而影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网的问题,若无特殊原因,请广大同学尽量采取集中信息采集方式)
3、收费:20元/人。
4、信息核对:研究生可于信息采集1个月后上网核对个人信息,网址为:www.chsi.com.cn。
5、要求:
(1)信息采集时,请按规定的时间段采集信息。
(2)请自觉排队,保持正常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填写的顺序号照相。
(3)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携带身份证便于核对。
(4)信息采集的照片将作为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请广大研究生注意个人形象,听从摄影师的指导。
(5)务必正确认真填写本人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带来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重要提示:
1、如未在集中时间采集信息,请尽快自行到“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进行信息采集,并将采集的整版纸质及电子版照片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逸夫楼东803室),以免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的制作。
地址: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宣武门路口西南角四层)中国图片社,乘地铁在宣武门站下即可。
联系电话:63076145
2、教育部教学司〔2011〕6号文《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的最新要求,为确保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2011年开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将无法成功完成即时毕业电子注册、学位信息采集和提供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这一重大变化,认真严肃对待毕业电子摄像事宜。
以上事宜,请大家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关于2019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的通知:/uploads/file/20181116/20181116163126_66431.doc
2019届毕业生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摄像)顺序:/uploads/file/20181116/20181116163153_557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