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 10:27  浏览次数:2803


引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实践,是提升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质量、增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我校于2016年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评选活动。

2017年的评选活动中,共有44专业学位研究生被授予“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称号。为进一步总结、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决定于2018年继续开展第“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参见附件一。

2018年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元(含税,税费自理)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20186月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思源东楼507李老师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yli@bjtu.edu.cn:

1.《参评“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二),word格式,文件名:学院+专业领域名称+学号+姓名.doc;


2.《参评“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excel格式,文件名:学院.xls;

3.《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见附件四),word格式,文件名:专业领域名称+学号+姓名.doc;

4.对于学生到未备案的企业实习实践但有突出成果的情况,须同时提交拟签署的与该企业联合建立培养基地协议及其学院审批表。

       

  附件一:关于“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评选办法(试行)/uploads/file/20180517/20180517104005_95836.doc

附件二:参评“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推荐表  /uploads/file/20180517/20180517104038_40645.doc

附件三:参评“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基地优秀实习实践个人”信息汇总表  /uploads/file/20180517/20180517104112_20259.xls

附件四: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  /uploads/file/20180517/20180517104129_82224.doc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 专业学位中心

2018年5月1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