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3 09:53 浏览次数:2355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关于注册的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专题会议纪要》(专纪【2016】56号)关于加强学生注册流程管理的要求,为做好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工作,研究生院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1-2、4-14日(9:00-12:00,14:00-17:00),地点:工程硕士中心 思源东楼507
2、时间:2018年3月3日(9:00-12:00,14:00-17:00),地点:会计硕士中心 思源东楼505
二、注册人员
所有在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是否在学=Y”)
三、注册要求
1、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到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按学校要求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
2、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将不予进行注册。
四、相关说明
对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的学生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的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
http://121.194.63.134/uploads/file/20180123/20180123095525_9118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