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3 09:24 浏览次数:2821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根据研究生院要求,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1日(9:00-12:00,14:00-17:00),地点:工程硕士中心 思源东楼507
2、时间:2018年3月2日(9:00-12:00,14:00-17:00),地点:工程硕士中心 思源东楼507
3、时间:2018年3月3日(9:00-12:00,14:00-17:00),地点:会计硕士中心 思源东楼505
4、时间:2018年3月4日(9:00-12:00,14:00-17:00),地点:工程硕士中心 思源东楼507
二、注册人员
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全体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是否国家学籍=Y”)
三、注册要求
1、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无需缴纳住宿费)者将不予进行学籍注册。
2、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进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
3、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补注册。
4、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两周以内(含两周)由所在学院审查批准,超过两周的由研究生院审查批准。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前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
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
http://121.194.63.134/uploads/file/20180123/20180123092955_212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