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8 张新民:创新是种子产业安全的基石

  

创新是种子产业安全的基石


张新民


   


  中国种业市场价值已经超过550亿元,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种子市场,日趋成为国际种业巨头竞争的焦点。外资已经不同程度浸入到我国种子产业中,如向日葵占50%以上的市场份额,高端蔬菜种子占50%(其中甜菜种子占90%以上),美国先锋公司选育的“先玉335”在整个东北地区的种植面积几乎超过一半,为我国种业敲响了警钟。目前,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公司已有76家,其中包括26家独资公司、42家合资公司、8家合作经营公司。而这些名义上只能占合资公司49%股份的公司实际上掌握着种子公司的核心资源:技术与专利。


  关键时候,一粒小小的种子能够绊倒一个巨大的国家;种子的安全关系到粮食的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国内种子企业怎样以小搏大,以弱对强?如何应对外资企业“攻城略地”的迅猛发展势头?如何保障中国种业安全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战略性课题。


  创新是中国种子产业安全的基石。种业创新包括科研创新、管理机制创新以及产业组织创新。


  科研创新不足制约种业竞争力提高。尽管我国种子科研技术有了较大发展,但总体看,我国种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中国目前有大大小小的种子企业8000多家,但多以产、销为主,拥有科研能力的种子企业不到总数的1.5%,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平均不到销售收入的1%,而发达国家的种子企业一般为8%~12%。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在我国承担育种任务的主要是农业科研和教学单位,种子企业的育种能力很低,多数公司没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种子企业只是把种子购进,充当销售的“中间商”。由于科研经费有限,产权保护能力较差,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以致形成“育种的不如卖种的、搞科研的不如搞经营的”怪现象,大大挫伤了我国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管理机制创新不足制约种子产业健康发展。世界上高度发达和具有跨国竞争能力的种子产业主要集中在美国、荷兰、德国、法国、日本、英国等国家。与此相对应,现代种子管理体制及其相关的理论研究也主要存在于这些经济发达国家,而且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虽然我国种业管理机制已经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但管理机制依然滞后于市场化发展。主要表现:一是种子产业市场化遭遇行政性“失灵”。二是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落后于市场化发展。目前我国对种子产业实行全过程管理模式,每个环节都有相应部门管理,但存在专业分隔、联合不足等问题,管理缺乏系统规划,导致各个环节漏洞频出。三是行业社会服务和中介组织发展缓慢。


  产业组织创新不足形成以弱抗强局面。1991年,全球种业十强企业种子销售额占全世界种子市场的份额为14%,1996年提高到30%,而2006年达到48%,销售收入超过120亿美元。全球种子市场集中度趋势正呈加速之势。虽然近年来中国种子企业产权多元化,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但远没有摆脱“弱、小、散”的市场格局。我国持证种子企业有8000多家,而国内种业十强公司占全球种业市场份额的比例仅为0.8%。2009年中国种子行业前50强企业市场占有率只有23%。种子产业组织发展滞后于种子产业市场化发展,难以适应种子产业的全球化竞争,面对跨国公司的资本、技术、管理竞争优势,种子产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提高种子产业创新能力,确保种子产业安全有如下的对策:


  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研投入机制。种子科技含量不断提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只有加大投入种子研发规模,才能加速种业发展,提高种业竞争能力。完善科研投入机制,使企业逐步成为种子产业科研投入主体。研发资金投入和技术的提升与公司和行业的高速成长密不可分,只有企业成为科研投资主体并加大投入力度,才能在市场中保持较强竞争力。


  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种子科研创新的动力源泉。种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科技的竞争,谁掌握了优良品种,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因此,在品种专利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企业才愿意出巨资投入新品种培育,为推进种业科技创新提供强大的动力。


  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创新产业管理模式和创新产业调控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社会化管理职能。积极培育种子市场服务体系,发展中介组织和合作组织,确立行业协会参与管理和服务的主体地位和自愿原则,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和法人管理。


  推动兼并重组,创新产业组织。企业的大型化、全能化是国际种业发展的大趋势,我国种业的发展必须融入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中,加快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以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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